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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01 10:15     来源: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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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因为政府机构改革,在2019年初由原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博览局等合并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按通知要求将本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职责:无此项工作任务。

(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已按规定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出台了《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的配套规章---《桂林市国有石刻保护资金征收管理办法》(桂林市人民政府令第 3号)。此项政府规章按规定要求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布等程序,有设立行政许可情形。2016-2020年,按程序制定(代拟)《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21号)、《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市文新广规[2017]1号)《<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市文新广规[2017]2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桂林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号)、《关于发布<桂林市旅行社服务网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9〕108号 )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促进文化旅游业振兴发展的若干奖励措施>的通知》(市文广旅规[2020]1号)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按照规定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没有发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文件。

(三) 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认真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二为一,完成了“两单融合”,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单位职能后,及时调整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全市各县(区)“文广旅”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编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核报来的流程,并及时进行反馈,协助县(区)“文广旅”部门完成了流程编制优化工作。

(四) 完善宏观调控:无此项工作任务。

(五)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印发、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实现了统一受理、集中办公、综合调度、联动执法、限时办结。加强联动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按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桂林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获得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受到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表彰。2018-2019年度,我局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案先进单位”,受到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彰。2016--2017年度,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被自治区文化厅评为广西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件单位,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有功单位三等奖”。 2017 年,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受到国家版权局表彰奖励。2017年,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团体二等奖”。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坚持常态监管,深入开展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春节假期、汛期、五一、两会、复工复产、中秋国庆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安全播出检查,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总体安全、稳定、有序。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突出问题集中百日攻坚行动、桂林市 A 级景区提升与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共检查旅游经营场所4221家次,导游人员130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2079家次。行政立案调查35件,已结案22件,警告7家次,责令停业整顿3家次,罚款15.94万元,收缴非法出版物843册。受理立案投诉案件171件,收到群众反映、咨询、举报等来电来信774件次,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71万余元。

(六)创新社会治理:无此项工作任务。

()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编制上报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桂林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因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是公益性质的,不需要在办证大厅办理什么事项,所以没有在市办证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制定出台《桂林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市办发〔2016〕21号)。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临桂五通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模式” 顺利通过了验收。建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厅、市财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扶贫办等部门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较好地形成了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强力推进文化惠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日益健全。2016-2020年,全市共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871个,全市有条件的行政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2016-2020年,共新建乡镇无线发射台站41个,共发放安装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设备38946套目前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14个;文化馆(群艺馆)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3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1681个;农家书屋1718个。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1个,县级支中心17个、乡镇服务点134个和村级基层服务点1600多个,县区支中心、乡镇服务点覆盖率为100%。截至2020年底,全市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为98.6%;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为99.1%。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市181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综合类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对公众实施零门槛开放和免费提供基本服务。2016年 2018年桂林图书馆先后2次分别获国家级文津图书奖结合重大节庆,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全市每年开展文化下乡活动达1000多场。打造了“桂林百姓大舞台”、“桂林百姓大讲坛”、“读书月”、“漓江之声”、 “周末大家乐”广场文艺演出等多种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一县(区)一品”节庆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坚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一村一月一场”放映制度,每年完成农村电影公益放映20000场以上。2017年,我市农家书屋建设获得全国大奖,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被评为“农家书屋全面建设十周年先进集体”,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彰。2019年,桂剧《破阵曲》获第十届自治区人民政府铜鼓奖和第十五届“五个一”工程奖。2020年,全力办好桂林市第41届“漓江之声”等群众文化活动。联合举办《大美桂林》——桂林市第三届青少年书画大赛、成功承办“走读广西 桂林之旅”——走读相思埭文化体验自驾活动,打造文旅融合品牌。大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键游桂林”旅游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初步建成,积极融入“数字桂林”建设。启动国际语言无障碍服务终端系统建设,加快实施桂林旅游中英文标志系统建设(1期),打造语言无障碍国际化旅游城市。桂林旅游集散中心(木龙湖)、桂林城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桂林有礼”会客厅建成投入使用。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无此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无此项工作任务。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2016年配合完成桂林市首部实体法的立法工作任务,公布实施《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2017年制定《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配套规章,印发了《桂林市国有石刻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此外,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开展历史文化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参与、配合完成了其他重点领域立法的座谈、论证等工作

(十一)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无此项工作任务。

(十二)完善规章“立、改、废、释”制度:无此项工作任务。

(十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自治区、桂林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印发、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备案,且都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实现了“三统一”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没有发布实施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

(十四)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规定每年第一季度调整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制定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重点做好了与“放管服”改革不一致的、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等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并将清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十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及时公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确保我局重大决策内容、程序均合法合规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十六)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无此项工作任务。

(十七)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无此项工作任务。

(十八)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印发了《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需报送市政府决定的决策事项,如:制定出台《桂林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文件,都按规定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局系统实际,按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十九)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做到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制定出台《桂林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文件,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十)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无此项工作任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二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出台了桂林市《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整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设区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整合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市旅游执法支队)、城区(不含临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院行政执法职责,重新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新组建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管理,分别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健全执法机制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坚持有案必查、及时处置、细致处理,全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确保文化市场规范运行。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常态化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和各类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相关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创新发展。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示精神,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下设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督查组。其中,调度指挥中心设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查组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分别从市旅游发展委、市公安、市工商各抽调2名,市交通、市物价、市质监、市商务、市漓管委、市食药监各抽调1名人员(共计12名),统一到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其他成员单位视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参与指挥中心相关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实现了统一受理集中办公、综合调度、联动执法、限时办结。在联动执法方面,调度指挥中心依据各部门职能单独或联合处理旅游投诉与举报案件,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按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试行)》,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印发了《<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印发了重大执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文广旅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修改完善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局机关及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十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规定,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全面推开黑名单管理和警示名单管理制度及措施,建立和开放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文化场所信用监督管理的平台,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市政府和局网站公布行政审批及市场执法信息,依法受理公众查询经营单位信用信息申请,认真受理失信投诉举报,并坚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或答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订《桂林市文广旅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事项达到100%,在“文管办”与工商、公安和环保部门建立联席办公平台,继续完善我局牵头旅游执法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审批与执法监管信息,建立和实施联合惩戒。加强科技手段、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积极稳妥地落实网吧技术监管措施和推广适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12318举报与投诉平台建设,完善旅游投诉平台建设。以实现以信息技术进行远程监控与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方式,达成各执法单位系统共建、信息互通和共享的工作机制,落实了执法文书的网上制作、报批和评查。

(二十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我局执法机构的设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行政执法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明确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按照“职能明确、责任到岗、执法有据、管理有序、监察有力”的要求,认真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职能和依法划分的层级审批权限,确保不侵权、越权;二是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处罚程序,严格审批、审核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加强对日常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四是抓好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队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四是认真组织进行考核,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六是公布举报投诉联系方式和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十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视加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努力使广大执法人员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和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局机关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全都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采取以工代训或“以案带训”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帮教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认真组织与外省市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安排互访、合作办班,交叉执法和案卷评查,达到了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预期目的。推进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

(二十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支持行政执法机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机的执法经费,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优、奖先等方面增加权重比例,提高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二十七)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无此项工作内容。

(二十八)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每年都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为市文广旅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实际,亲自参与、督促把关修订了《中共桂林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党组会议事规则》《局管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和《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工作制度》《局长接访工作制度》等制度,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监督行政职权的行使,积极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文化广电旅游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按要求参加人大、政协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配合人大、政协做好督查调研工作,认真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和提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先后处分了3违纪干部。

(二十九)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无此项工作任务。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方便群众,服务社会,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了举报箱、意见箱、公示栏,公开了联系方式,开通12318、12301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全力搭建广播、电视、网络、文艺下乡四位一体的立体宣传平台,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到位。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三十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牵头,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配合,局机关其它科室和局属二层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共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局里充分授权,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一站式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均在窗口完成。对日常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及自治区统一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均指定人员兼职负责。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考核奖励办法,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的行业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部门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服务功能。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就有关信息公开的管理指导做了明确规定。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开设本局门户网站,加强了信息更新和运行维护管理;建成局机关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了与桂林协同办公统一平台的互联,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此外,逐步完善和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要求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账户微信、微博平台进行便民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市民关注的民生领域服务信息。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依法有序地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依托全国文化旅游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根据文化广电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业务的特性需求,实现对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日常巡查、执法办案、执法信息、举报受理及转办等执法流程的网上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执法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和监督局属各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按要求进行公开。按要求安排人员市政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十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无此项工作任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三十三)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无此项工作任务。

(三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无此项工作任务。

(三十五)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无此项工作任务。

(三十六)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无此项工作任务。

(三十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无此项工作任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三十八)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纳入考评范围,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

(三十九)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组织局系统有关人员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组织全市文广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此外,还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旅游局举办的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按照要求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举办《宪法修正案》宣讲会;组织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宪法、法规;举办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班。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要求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并在其中加大法律知识课程比例。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讲座,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举办各种学法活动组织普法骨干参加市法治办举办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获组织奖;开展 12.4普法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宣传;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宣传工作。

(四十)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无此项工作任务。

(四十一)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重视学习成果转化,扎实开展集体组学、交流研学、个人自学、实践促学等配合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签订重大民商事合同等过程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按任务措施清单组织抓好了文化广电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法学习宣传。在局网站刊登以案释法文稿,鼓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和办案实践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增强了普法宣传效果。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四十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每年部署制定印发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按要求,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并按需要适时调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设立内设法制机构---政策法规科,明确工作职责,核准配备3名工作人员。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加强了法治工作力量 每年组织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十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职责方面,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中长期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在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职责方面,注重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机关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19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集体;我局原局长李滨同志获“全区广播电视系统记二等功个人”。

(四十四)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无此项工作任务

(四十五)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建设专栏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桂林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与文明》、【法律法规解读】等普法专栏;桂林广播电视台“桂视网”开设《执法为民 立警为公》和《扫黑除恶建设平安桂林》专题。此外,桂林广播电视台还播放了大量有关法治建设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九、工作亮点

(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9年,根据中央、自治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桂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文件起草修改,主动对接报送审议工作,圆满完成了出台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工作任务。2019年12月31日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扎实稳妥推进市、县级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实现同城一支队伍目标,较好地解决了执法层级过多、专业不强、职责不清等问题,形成了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基本建成运行高效顺畅、队伍规范统一、手段科学有效、保障确实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区前列,多次受到自治区文旅厅领导的表扬和肯定。一是整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设区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整合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市旅游执法支队)、城区(不含临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院行政执法职责,重新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新组建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管理,分别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市本级完成涉改单位人员及编制划转、档案转递,以及人员调整、职责分工等,确保了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为主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6月9日上午,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了支队挂牌仪式。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严格依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规范执法。建立和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坚持有案必查、及时处置、细致处理,全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确保文化市场规范运行。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常态化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和各类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相关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创新发展。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示精神,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下设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督查组。其中,调度指挥中心设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查组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分别从市旅游发展委、市公安、市工商各抽调2名,从市交通、市物价、市质监、市商务、市漓管委、市食药监各抽调1名人员(共计12名),统一到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其它成员单位视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参与指挥中心相关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实现了统一受理、集中办公、综合调度、联动执法、限时办结。在联动执法方面,调度指挥中心依据各部门职能单独或联合处理旅游投诉与举报案件,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按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指导督促完成县级改革任务。10县1市1城区(临桂区)改革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各县(市、区)下发《三定方案》,分别组建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执法队伍及工作职责等方面也做到了能融尽融,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二)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取得新突破

兴安县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成为继阳朔县之后的又一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灌阳县获批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龙胜、荔浦、灌阳获批自治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全市新增4A级景区3家,3A级旅游景区6家,自治区旅游度假区1家,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6家,广西星级农家乐8家,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2家,四星级饭店2家,三星级饭店3家,银叶级绿色饭店1家。4个乡村入选2020年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1人入选2020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2人入选2020年全国“金牌导游”,1人入选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在全区率先评定推出15家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新增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家。新增二级旅游集散中心1家、三级旅游集散中心1家,新增星级汽车旅游营地4家。

(三)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新成效

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框架基本形成,智慧圣地与房产融合ADOS项目,开创全国史前考古成果与房地产融合发展的先河。东巷博物馆建成对外开放,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馆顺利挂牌。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入选第二批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兴安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馆基本陈列“血战湘江 不朽丰碑”入选国家文物局推介百项主题展览。三将军殉职纪念塔和八百壮士墓入选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荔浦风物传说》等 26 个项目入选桂林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红军长征过桂北革命歌谣与故事》等19个项目入选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四)公共文化事业取得新进展

2020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市287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壮美广西 智慧广电”工程完成新增“广电云”用户6.0462万户;完成行政村联网任务数277个、乡镇机房建设任务数63个、服务站建设任务数50个,全区排名第1。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19个文艺作品入选第八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汇演,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市级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等公益演出86场,观众8万余人次。

    (五)多措并举推动文旅复苏用好政策,真金白银支持复工复产。制定并落实《桂林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促进文化旅游业振兴发展若干奖励措施》,设立1000万元的文旅市场恢复专项扶持资金,指导旅游团队、景区、酒店、专列包机、节庆活动、境内外线上线下宣传等申请复苏奖励。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冬游广西”奖励补贴。定期举办桂林市文化旅游业复苏振兴分析会,通过“月月奖”激励文旅产业复苏成效显著的单位。共向提出申请的274家旅行社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5589万元,缓解旅行社业现金流压力。积极推动金融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600余家文旅企业发放贷款8.86亿元。

大力开展“桂林人游桂林”“广西人游桂林”“冬游桂林”文旅复苏活动。推出一系列周边踏青及自驾游优惠线路,推动A级景区门票实行5至8折优惠。组织全市120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文旅企业自费旅游。推动92家旅游景区年内向全国医护工作者免费开放。在王城•东西巷开启“绚丽王城 点亮桂林”“夜经济”活动,积极举办桂林漓泉啤酒音乐节暨国际美食展、雁山园博园“中国·天下桂林游园灯展”、阳朔遇龙河梦游仙境音乐节等各类节庆展会活动,进一步带旺桂林旅游人气。

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旅游推广营销。与腾讯、新浪、携程、飞猪旅行、同程、京东等各大线上平台合作,先后在各大景区策划美景、美宿、美食和地方特产等十余场直播活动。组织文旅企业走出去,向周边客源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推广。深化与华南五市旅游联盟、粤桂黔高铁经济带旅游联盟相关城市的合作,开展联合营销。邀请全国重点媒体、广西地市级媒体来桂林采风采访,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媒体桂林行”活动,配合央视开展“坐着高铁看中国”在桂林的录制工作,向全国人民推介桂林。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的联系,积极参加2020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世界旅游联盟·湘湖对话等国际性展会活动,寻求疫后入境旅游复苏的先机拓宽入境旅游宣传渠道。继续在境外最大社交平台FACEBOOK每周更新桂林文化旅游贴文,加强与中国驻外旅游办事处、英国BBC广播公司、美国CNN有线电视台、全球著名旅游资讯平台孤独星球、德国汉堡中国之旅等开展桂林旅游形象宣传,持续保持境外影响力,为重启入境旅游做好准备。指导桂林国旅、唐朝国旅两家入境旅行社申报并获批文旅部2020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遇见江枫渔火,聆听土楼之音”“中国南方世界遗产周游之旅”两条旅游线路成功入选2020年深受“一带一路”(亚非)国家游客喜爱的来华旅游优秀线路。

开展系列活动带旺文旅市场。举办(承办)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系列活动、2020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论坛、第十四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2020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第十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第十五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首届中国-东盟文化艺术周)等系列国际文化旅游活动,力促文旅复苏振兴,提升桂林区域性国际文化旅游中心影响力。

充分发挥航线办的作用,协调落实我市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争取航线培育专项资金。利用疫后旅游市场格局转变时机,与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共同研究制定2021年航线培育工作方案、航线培育资金绩效考核方案等,确保疫后我市机场的航班时刻总量不下降、机场吞吐量稳步回升。

    十、存在的问题

(一)受疫情影响文旅企业经营压力依然较大,完成旅游经济指标任务的压力较大。

(二)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匹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需要调整和补充。

(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较少、执法装备和经费不足。

十一、下一步打算及其他报告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规范各项有关制度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继续推动文化旅游业复苏振兴。

(三)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补足配强法治机构人员。

(四)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探索创新旅游市场管理方法,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立法先行先试工作。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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