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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结合警示教育,组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内容的学习。组织公务员网络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加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坚持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支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和办案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增强了普法宣传效果。在宣传内容方面,着重加强文旅市场管理有关法规和“两个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为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立法。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重点工作,按照“小切口、有特色、服务发展大作为”要求,积极推动《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立法工作,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完成第二次审议,预计明年正式颁布实施。认真开展《桂林市靖江王陵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配合完成《桂林市国有石刻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评估工作。
三、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的同时,依据法律规定,梳理、报送文化旅游工作领域延伸到乡镇(街道)事项共10项(其中,建议纳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的7项,建议纳入履职事项清单的3项),为指导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最后发表意见,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将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文件,全部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范围。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规定。今年共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全都按规定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报备审查,全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都提交局党组会审议。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在局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今年以来,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8个。其中,以市委名义印发的5个;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6个;本部门印发的7个。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入库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将本部门现行有效的6个规范性文件按规范的文本格式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高了服务管理效能。
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局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坚持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到席局党组会、局务会、执政执法案审会等,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大执行决定前,均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了决策合法性,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文旅市场管理。优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三年行动,健全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智慧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坚持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研究制定《桂林市旅游市场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制度》,落实《文旅市场信用承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加强旅行社服务网点信用承诺可视化建设,用好文旅市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文旅企业“亮信经营”、游客“扫码查信”、“在线投诉”一体化。我市打造旅游市场诚信经营监管“桂林模式”改革案例获评“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市域案例”。
八、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从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30名行政执法人员同志参加统一资格考试,并给考试合格的统一换发或新办了行政执法证。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从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程序规范执法到位并做好痕迹记录,行政执法决定经案件承办单位负责人、局法制机构、局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局案审会或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审议,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截止2024年12月10日,市本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共立案78件,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5件(全部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公示),对每个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都严格进行法制审查并分别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8次。从严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切实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将执法案卷审查管理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及时对案卷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纠正。认真组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九、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我局共办理全国、自治区、桂林市人大代表建议29件(主办18件、协办11件);共办理全国、自治区、桂林市政协委员提案95件(主办47件、分办7件,会办41件)。经过艰苦努力,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办理任务,并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桂林市龙胜县“五个一”推动农文旅融合获评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十佳案例(文化和旅游部);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方言话剧《龙隐居》获第八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优秀剧目”;桂林市获第八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优秀组织单位;愚自乐园艺术园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获评广西文化产业龙头企业;今年5月,我局1名同志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评为“2023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个人”。
十、健全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完善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运行机制,打造新型高效的旅游矛盾化解平台,充分发挥“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旅游投诉仲裁中心”作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裁决+司法调解”的多元化调解模式进一步完善。妥善办理诉讼、仲裁、复议案件应诉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投诉。今年以来,我局共依法办理民事诉讼案件3件、商务仲裁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共接待来访11次,办理群众各类信访投诉63件,按时办信率100%;共受理旅游投诉3433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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