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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文明形象,桂林市制定的《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于2025年3月27日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从政府职责、公民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旅游经营服务标准、公共服务优化、社会共建机制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城市文明建设,为桂林打造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提供制度保障。
聚焦文明建设 明确各方责任
《决定》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需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为原则,强化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推行“责任区管理”制度,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统筹实施,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者等作为责任人,负责区域内文明宣传、教育及不文明行为劝阻工作,形成多层级联动管理机制。
细化行为规范 倡导全民参与
针对公民、旅游经营者及游客,《决定》提出具体文明行为准则。公民在公共场所需遵守“不赤胸裸背”“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公共场合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等规范;旅游从业者则被要求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杜绝诱导消费和低俗讲解。鼓励市民争当“城市形象大使”,展现桂林市民友善风貌。在生态文明方面,《决定》特别提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求市民和游客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参与护绿行动,共同守护漓江及桂林山水的生态价值。
强化服务保障 构建智慧旅游体系
《决定》要求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实时推送景区客流、交通拥堵等信息,并加强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管理。在旅游旺季,鼓励单位及个人开放停车位,提升公共服务便利性。同时,机场、车站、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需设立咨询及爱心服务站,为游客提供公益服务。
为营造文明氛围,《决定》明确将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桂林文明城市形象,并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对常见突出问题实施动态监管。此外,志愿服务制度化被列为重点,未来将围绕漓江保护、市容维护等领域常态化开展志愿活动,引导市民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美的风景。”《决定》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的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桂林市城市软实力,助力桂林以更高标准对接国际旅游市场需求,实现“文明甲天下”与“山水甲天下”齐头并进,携手擦亮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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