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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市人大2024年主题进站
活动第44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王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引导旅拍新业态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旅拍行业审批与监管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旅游市场整治,2024年累计检查旅游市场经营主体4001家次,立案查处109起,罚没款220万余元。并在4月、8月和国庆节期间重点针对旅游市场开展全市集中整治。
针对旅拍行业,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12345平台共处理旅拍相关投诉举报38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我市旅拍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中提到的相关内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A级景区景点经营者加强在其景点景区旅拍行业经营活动规范,确保在A级景区景点的旅拍活动不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游览。在此基础之上,我局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市区内自然风光景区的旅拍店的监管,对存在无照经营、未明码标价、格式合同等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二、加大诚信宣传。联合当前的公益律师队伍、旅拍经营者较多的商圈管理者,例如象山公园、东西巷等,广泛宣传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督促旅拍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三、支持建立协会。支持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成立旅拍行业协会,以协会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畅通投诉渠道。要求旅拍经营主体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二维码,便于消费者及时维权。并对旅拍相关投诉处理信息进行主动、全面公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引导旅拍经营者使用全国12315平台在线纠纷解决功能开展投诉处理,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五、强化舆情处置。积极关注相关舆情,立足职能及时有效处置,坚决维护“山水暖桂客”的桂林形象。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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